有些人,哪怕有机会重来,也不会再爱了

情感导师 6039

 添加导师微信MurieL0304

获取更多爱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复技巧 恋爱脱单干货

作者:新咖聊情感

点击上方“关注”,和我一起,说出故事。

爱而不得,多么令人悲哀和感伤的一个词,绝大部分人,都有过爱而不得的经历,这种感觉像是掏空了人的心,让人在麻木中感觉到隐隐作痛,且经久不衰。

那些我们爱过,却最终没留下的人,将会永远留存在心中。说能放下其实都是骗人的,成年人的放下,大多只是对于无可奈何所以迫不得已接受的事实做掩饰罢了。

有些人,哪怕有机会重来,也不会再爱了

哪有人能真正放下?放下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话语,真相就是明知道不可为,所以逼迫自己不去想。

但爱而不得也分很多种,有些是真正失去了就是失去了,可有些失去还会再次回到身边。

可真到这时,你或许会更加痛苦,因为有些人,哪怕有机会重来,你也不会再爱了。

朋友张琳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经历,对方是她的大学同学,两人从大学时期在一起,一直到出来工作了近五年时间才分手,而这段感情整整维持了九年。

人生又有几个九年?这段经历,这个人必然已经在张琳心中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印记,说忘记,说放下根本就是天方夜谭。

刚分手那段时间,张琳整个人都垮了下来,平时一个活泼开朗,时常爱笑的女孩,一下子变得阴郁,沉默。

这段感情给她带来的伤害太大,虽然她在外人面前从没有哭过,但我知道,恐怕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,会哭得眼泪都流干吧?

女孩的心思本就敏感和脆弱,在经历这种感情创伤之后,若熬不过去,很可能会完全让自己“面目全非”。

自从分手之后,身边人再也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过那个人,包括她自己。

但我们都明白,她非常舍不得这段感情。我们都觉得,如果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,她一定会欣喜若狂地接受。

可结局却往往出乎我们的预料。

就在前段时间,一次聚会之时,张琳突然提起了两年未再提起过的前男友。当时我们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,这一晃,两人都已经分手近两年了,可看张琳的样子,似乎还是没有放下。

张琳说,前男友突然联系她,说想要跟她复合。

当时我们既惊讶又惊喜。我们都以为张琳能和对方再续前缘,好好弥补一下内心中那份缺失。

可最终张琳却告诉我们,她拒绝了前男友的请求。

我们几个她最要好的朋友都觉得很惊讶,连忙问她为什么?她不是一直都遗憾失去这段感情,失去对方吗?

按理来说现在有机会再复合,应该求之不得才对,怎么会拒绝?

张琳说,如果是刚分手那一年内,前男友回心转意,那么她会丢下一切面子,卑微地去跟他复合,但如今她想通了,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,更何况一个伤害你的人?

听完,我们都很意外,因为之前并不知道她们是因为什么分开,而张琳也从未提起过。

现在看她这么说,怕是其中有内情。

随之,我们就问了她两人分手的原因,张琳只回答了两个字:出轨!

听完这话,我们都觉得莫名愤怒,随后也纷纷理解张琳的选择。

张琳说,伤害过自己只是不选择复合的理由之一,而更重要的理由是,时过境迁,物是人非,哪怕两人不是因为前男友出轨而分手,可已经分手这么久后,双方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,再加上往事的牵绊,再也不可能找回当初的感觉。

就拿她自己来说,经过这次感情创伤之后,她仿佛一夜之间长大,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心思单纯,没心没肺的爱笑女孩。现在的她内向,沉默,稳重,成熟,已经能完全用正确眼光看待生活和爱情。

她承认自己放不下这段感情,但放不下不代表不能缺少。

如今两个人都已经分开两年,无论是经历还是性格都必然发生巨大改变。简单来说,两人早已经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,再勉强走到一起,又会有什么好下场呢?

张琳说,每个人在面临分手后的回忆时,都以为自己割舍不掉的是那个人,可其实真正割舍不掉的,只是那个时间,那个地点,那段感情罢了。

她曾经扪心自问过,她真心觉得前男友很好,真的非要和他在一起不可吗?

其实答案是否定的。当她回想起和前男友相处的点点滴滴才发现,这个男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适合自己,但他之所以能一直留在自己心里,只是因为在合适的时间,无意中给了自己那份悸动。

人都说初恋难忘,但真正难忘的永远不是那个人,而是那段青春记忆。是年少懵懂时内心那份悸动。

所以你要怀念的是那段情,而不是那个人。哪怕时隔多年,那个人再回来,也不可能再给回你当初那段情,这点一定要分清楚,这也是张琳之所以选择拒绝复合的原因。

有些人,哪怕有机会重来,也只是物是人非,再也不会爱了。

—END—

话题互动:你们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?

欢迎留言讨论。

评论列表

头像
2024-04-24 10:04:04

两个人的感情往往都是当局者迷,找人开导一下就豁然开朗了

头像
2023-06-22 09:06:11

如果发信息,对方就是不回复,还不删微信怎么挽回?

 添加导师微信MurieL0304

获取更多爱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复技巧 恋爱脱单干货

发表评论 (已有2条评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