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她们杀夫入狱,也不离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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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望远镜

谁能想到,KTV里切个歌,还搭上了性命?

7月1日,四川发生一起丈夫打死妻子的惨案,导火索是妻子在KTV频繁切歌。

民警赶到时,妻子刘某已倒在血泊中。

当晚,丈夫周某请朋友们吃饭,饭后K歌助兴,妻子随行。但是妻子刘某在KTV期间频繁切歌,丈夫非常恼怒,但当时不便发作。

为什么她们杀夫入狱,也不离婚?

回到宾馆后,两人发生争执、抓扯,一强一弱下,丈夫周某继续进行肢体攻击,在“翻旧账”得知妻子“出轨”后,将其打死。

妻子已死,来自丈夫的出轨说法,是否符合事实,无法定论,也完全不是重点。

因为显然,无论妻子是否出轨,丈夫将愤怒付诸于武力,把人殴打致死,这种过激的暴力行为,都已经百分之百超越了法律的边界。

近两年来,随着媒体报道的普及,女性(当然也包括被家暴男性)越来越多的发声,家暴已经被广泛唾弃。

本以为,对家暴大声说不,已经是现代公民的普遍的共识。

然而,这件事情上,评论区惊现的一些内容,让人发现,我们还是过于乐观了。

我打人,道歉不就行了?

抛开家暴致死本身,很多人居然在为施暴的男子正声,纷纷为其解释:

打死老婆,又不是因为她切歌,而是她出轨。

即便是在反驳“出轨”的说法,也没有强调家暴本身的违法属性,而仅仅是在申诉:出轨只是一方之词。

所以在一些人眼里,家庭暴力是一种可行性行为吗?如果一方出现过错,那么挥起自己“强大的拳头”,就是正当的了?

可悲的是,不止于普通网友,即便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,这等家喻户晓的“大教育家”,至今也执迷于自己的观念里。

时过境迁,8年前的那起甚嚣尘上的家暴事件,他并没有反省。反倒认为,一切是因为他公众人物的身份,被过度放大了。

2018年,是李阳疯狂英语创立的第30年。他仍游走于全国各地,以洗脑式演讲收服了一批批忠诚的信徒。

去年的一次公开演讲中,谈到曾经的家暴。

他毫不羞愧:家里打一架,正常啊。

还问道台下的学生们:你爸你妈打过架没?

“都打过嘛!”

“都打过嘛,为啥没人报道啊?你没名气嘛。”

全场响起掌声。

东方直播室曾在一期节目中,邀请了李阳等人围绕家暴主题做探讨。不出意外的是,他仍然不认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有错。

不止李阳,更有作家在家暴这个问题上,语出雷人。

节目现场,二人双双被法学专家打脸。

我国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第二条规定,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
因此,一次和多次,只是程度的区别。

只要形成身体侵害,就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。它不是家庭纠纷,不是夫妻矛盾,而是上升到违法行为。

这些作家、教育学者,所谓的成功人士,在家暴问题上,抱持着错误观念还能侃侃而谈,全然不觉得一次肢体的殴打,有多么过分,更别谈认为它触犯法律了。

名人尚且如此冠冕堂皇,我们不敢想象,有多少普通人仍然凭借“自己的老婆或丈夫,打打骂骂无所谓”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,继续着将矛盾随随便便诉诸武力的人生?

李阳有句话没有说错,为什么被大肆报道?因为他有名气。

是的,被李阳家暴的妻子Kim在微博大胆发声,李阳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。

但试想一下,如果家暴双方都是无名百姓呢?如果施暴者不是大名鼎鼎的李阳,妻子晒出的伤痕照,还能轻易获得声援吗?

Kim的背后,是多少无人问津的受害者?

千千万万被暴力虐待,却依然噤若寒蝉的女性,她们的声音,几乎没有人听到。

为什么不逃?为什么不离婚?

生活在家暴阴影下的人,绝非寥寥而已。

平均每天,都有1个人因家暴而死。

仅从媒体报道的案件出发,经统计,2016年3月到2017年10月,这20个月期间,我国境内家暴导致的死亡案件有533起,至少635名成人和儿童死亡。包括被殃及的邻居、路人,平均每天家暴致死超过1人,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。

2010年的妇联调查显示,每年受理家暴案件高达5万起。24.7%的已婚女性,不同程度地遭受家暴,平均每7秒钟,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。

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,才会报警。

这并非中国独有的情况。

即便法律非常健全的美国,平均每年有500万女性遭受家暴;

在南非,有40%的男性对配偶实施过家暴;

中东地区,被家暴的妇女高达八成。

先天性的体力悬殊,夫妻密闭相处时难以避免的矛盾,数千年父权男权崇拜下遗留的封建观念,都是这些数据高居不下的原因。

然而,比数字更恐怖的是,是家暴甚至无法摆脱。对于一些受害者们,它如同黑暗的无底洞,每一次奋起反抗,都再一次被现实打倒。

最后的最后,甚至只能通过“杀夫”式的同归于尽,解除了暴力,自己沦入监狱。

为什么不说出来?为什么不逃出去?为什么不离婚?

让那些女犯们,告诉我们答案。

2005年,央视《新闻调查》曾做过一期《女子监区调查》。

河北省石家庄监狱的女子监区,十几个女犯,都因为杀死丈夫入狱。同时,她们全都遭受过长期的家庭暴力。

安瑞花的一只眼睛是鱼白色,是出事前几年被丈夫用酒瓶砸的。

血直接从眼球里喷出来,脸上全是玻璃渣,感觉眼睛要掉出来一样。

在安瑞花及其女儿、婆婆的口中,那个男人,经常喝醉,成宿成宿地闹。

家里的每个人,都被他打过。小女儿脸上,还有一块被铁器砸伤的疤痕。

在丈夫酒醉后,扬言要杀死全家人的夜晚,安瑞花拿起菜刀,砍下了20余刀,现场血肉模糊。

被捕后,她的儿女写了呼唤书,村民集体请愿,婆婆也为她求情。

豆晓花,嫁给丈夫时只有15岁,丈夫比自己大11岁。至今,她还无法相信丈夫已死的事实,被威胁的心魔,仍然在折磨她。

婚后,丈夫不允许她和任何人说话,男女都不行,连自己的家人都不允许。他担心有人挑唆,豆晓花不和他过日子。

为了让丈夫相信自己,她自我封闭,不和任何人接触。但依然打消不了丈夫的猜忌,他的疑心病越来越重。

皮带、鞋底,刀,他随时在逼她去死。

动不动就给一根绳子:你上吊吧

或者突然递给自己一瓶毒药:喝吧

晚上睡着睡着,她脖子一冰,突然发现丈夫把刀架在她脖子上。

揪着她的头发往后拉,把整个脖子暴露出来,她只能盯着屋顶,叫不出来,咽着口水,等着他会不会割下来。

随着年龄渐长,这种威胁更是步步逼近。

“因为你长大了,你死吧”

最后一次施暴,豆晓花回忆说,那天他特别不正常,眼睛血红,一直在看表,好像不把她杀死决不罢休。

口中说着:快到五点了,是你自己动手,还是我动手?

试图逃跑到娘家,还是被丈夫用刀抵着后背,押了回来。

她说:是不是我死了,就算完了?

丈夫说:你姐姐,你父母,都一块炸了。

当晚,她顺手抄起铁棍,把丈夫打倒在地上。那是她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反抗。

性虐待,也普遍存在于这些杀夫女囚身上。“别问我这个,我心痛”无一例外,十几个受访女犯,全部是这个答案。

然而,她们为什么不离开?除了极端杀人,没有其他出路了吗?

这些家暴中的受害者,她们经历的轨迹非常相似。而施暴的一方,往往有一个暴力周期,在施暴和下一次暴力之间,有一个平稳期。

这种暴力周期,使她们患上“受虐妇女综合症”,强烈打击下的无助感背后,她们甚至心存幻想,不忍心离开施暴人。

豆晓花说,丈夫打她之后,都会后悔:“看看这儿,摸摸那儿,疼吗?”其他受访者也表示,丈夫每次都说,以后再也不这样了。

于是,她们依然心存幻想,丈夫有一天也许会被感化。

但下一次,会打得更狠。

受虐妇女常年生活在殴打凌辱中,觉得自己非常无能。每天提心吊胆,看到人就躲。

暴力,也是随着时间,越来越重,越来越频繁,她们如同温水中的青蛙,想要跳出时,已经无能为力了。

离婚?

这些女囚们,都想过。但没有人敢。

安瑞花曾也对丈夫提出离婚。

他说,你要是敢离婚,不宰了你一家人才怪。

安瑞花曾经求助过村书记,村里的解决方式是,把他丈夫捆在树上打了一顿,但回家之后,他会更加变本加厉。

采访中,法学专家也指出,脱离这种家庭处境,对受害妇女非常艰难。

不仅会受到丈夫的威胁,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处离婚。

找大队、找村长、去派出所、县里的妇联组织,都无疾而终。

这些机构,统统只做调解,而调解,正好符合了施暴者的意愿。

离婚又如何呢?判决又如何呢?

释放的那一天,就再一次开启了噩梦。

上世纪80年代初,“受虐妇女综合症”在北美已经成为法律概念。暴力周期、后天的无助感是这个概念的两大必要因素。

而这种模式可以解释两个关键问题,第一,为什么不离开施暴人;第二,她们杀夫具备合理性。

它充分说明,轻而易举的一句“你怎么不离开”,是如此不近人情。

“受虐妇女综合症“最早用于司法实践,曾应用于1987年的加拿大,成为了可采证据。琳·拉娃莉在暴力恐吓下杀夫,最终被无罪释放。

但其过程,却艰难波折。

一审宣布无罪、公诉人不服上诉,二审撤销原判,最终闹到加拿大最高法院,维持了一审的宣判。

而将视角转向我国,法律对家暴逼迫下杀夫妇女们的宽恕,一样经历着辗转的漫漫长路。

甚至可以说,每一个苦痛中的她们,凭借着一己之力的挣扎与呐喊,甚至用自己永久丧失的自由,一点点铺起了反家暴法不断推进的道路。

这一路,艰难跋涉

安瑞花、豆晓花等等,那些杀夫入狱的女性们,在法庭陈述时,对于家庭暴力,她们只字未提。

在2005年以前,在这种以暴制暴的夫妻致死案件中,司法量刑,还更看重犯罪结果,家暴作为犯罪诱因,不被重视。

判决结果,很大程度上,和法官个人对“家暴”的认识有关。

在受访的女囚中,几乎全部遭到重判。

最低判刑是,十二年有期徒刑,半数是无期徒刑、死缓。

研究表明,在2009年到2013年,判决的48个关于家暴受虐妇女以暴制暴案件中,近60%的妇女被认定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死刑或者重刑。

几年之后,曾震惊国内外媒体的“李彦杀夫案”,让人在这一黑暗压抑的空间里,看到了一丝转机的微光。

这一刑事案件,曾引发中外媒体的讨论,甚至引起联合国机构的关注,在推进家暴立法上,占有一席之地。

2010年,李彦杀夫分尸。

婚后,李彦常常被毒打,血像屋檐滴水一样。

殴打后,常常在脸上还滴血的时候,谭勇就强迫和她发生性关系。

谭勇严控她的人身,但自己却拈花惹草。一次与别的女人在茶楼约会,李彦生气前往,被谭勇带回家。

谭勇:刚才是用哪只手指的那个女人?

李彦:左手

谭勇:哪个指头?

李彦指了中指。

谭勇拿起菜刀把她的中指剁掉了一截。

并警告,跟别人说是砍猪脚时砍掉的。

李彦和母亲也曾寻求帮助,从社区到妇联,从妇联到派出所,派出所再到妇联,皮球被踢来踢去,没有解决。

谭勇曾说:如果再提离婚,就让你家破人亡。

在一次争执中,李彦把谭勇砸倒,为了怕他站起来,自己遭到毒打,她继续敲打了几棒,谭勇抽搐了几下,再不动弹。

谭勇死后,她打算把尸体掩埋,由于弄不动,她把尸体分成了几部分。

图:案卷里的分尸现场照片(来自界面新闻)

一审,故意杀人罪成立,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;

二审,维持原判。

因为证据不足,李彦受到的伤害,只能证明遭受暴力,但无法证明与谭勇有关。

在李彦进入死刑复核的阶段,她的弟弟拿着材料去北京,最高人民法院求命。

同时,弟弟多方打听,求助妇女维权领域赫赫有名的律师,不愿意放弃最后的希望。

律师们见到了李彦,鼓励她说出婚姻中,难以启齿的,最受折磨的性虐待。

“我们都是女律师,请你把婚姻中受到的伤痛,如实告诉我们,我们不是猎奇,只做记录,不下定论”。

她说了出来,甚至刮宫手术的当晚,她也被强迫发生性关系。并且她的阴部有伤。

最终,性暴力的内容,作为关键性的新证据,改变了李彦的命运。

最高法没有核准死刑,发回了二审法院重审。

家暴作为犯罪事实,得到认定。但专家证人想通过“受虐妇女综合症”解释李彦的行为,没有得到批准。

从2010年杀夫,到2015年终审判决,整整五年的时间。这五年,恰是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立法时间。

终审判决中,李彦被改判死缓。

2016年3月,《反家暴法》正式生效,其中数个条文体现了李彦的立法建议。

从一审、二审时,家暴无法当做证据,到终审时,法庭认定了部分家暴事实。

这中间的曲折坎坷,这五年的漫长等待,不止是李彦的发声,更是社会的注视,是家暴领域研究者们发起的一次次公共讨论,是他们在法庭上每一次掷地有声的呼吁。

正义,也许很晚才会到来,但如果放弃追求,我们将永远等不到它。

或男或女,没有商量的余地

在一桩桩案件,一次次司法实践中,希望,慢慢释放了出来。

2012年起,“专家证人制度”开始应用于家暴的刑事案件。由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学专家出庭,协助法庭厘清责任、公正量刑。

2015年,这类案件寻求轻判,也开始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。

最高法等联合出台了《意见》:

图:《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》第20条

2015年,温州中院公开审理“姚某杀夫”一案,此案引入了专家证人出庭制度,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的意见被采纳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这个案子的重要意义在于,它是首例应用了上述《意见》的刑事案件。

2017年,杨某遭受家暴后持刀刺向丈夫胸部,致其死亡。案发后,丈夫的母亲对杨某出具谅解书,村民集体请愿。最终杨某获得从轻判处,有期徒刑7年。

2018年,章丘法院审理的故意杀人案件,因丈夫家暴,在案件过错中存在严重过错,妻子主动投案自首,法院予以轻判,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。

与曾经动辄十年以上,甚至无期死刑相比,她们的处境,逐渐被法律看到;她们的立场,逐渐被法庭声张。

配图: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》剧照

当然,法律的轻判和宽容,并不意味着这是可行的。

以暴制暴下,丈夫被杀、妻子入狱,每个人都是输家,没有人愿意看到这种结果。

因此,宽恕之外,更加实际的是:怎么保护这些家暴中的受害者?她们怎么获得安全的生存空间?

除了收集证据,向公安机关报案。人身安全保护令,已被写入《反家暴法》。

根据2016年施行的《反家暴法》,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被申请人如果违反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比如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申请人和其亲属,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。

2016年至2017年间,北京市高级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5份。虽然这与背后庞大的受害者相比,微乎其微,但是希望已经出现了,不是吗?

今年,已是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实施的第三年。

我们在为女性大声疾呼时,还有一个无法忽视的事实。

男性遭遇家暴,同样不是罕事。根据2018年妇联和全国统计局的数据,22.9%的女性和19.9%的男性曾遭受家暴,数字甚至开始趋于持平。

今年的4月,庐江县就曾发生一个案例。一个男人因为忘记给妻子买鸡腿,两人争执后,被妻子捅死。

当然,无论从媒体报道的案例,还是千古以来百姓意识里传承的“男强女弱”的固化思维,我们往往倾向于认为,男性是家暴的恶魔,而女性都是受害者。

男性被打,被辱骂,甚至引来一阵“出恶气”的痛快叫好,再善意点的,是“怕老婆”的揶揄。

而调教了丈夫,令他乖乖顺服的女性,反倒成了大义凛然的“女中豪杰”,这种心理现象,在张雨绮对前夫袁巴元动刀事件的舆情里,已经反映得淋漓尽致。

一口一个“虎妞”、“被圈粉”、“社会我张姐”,全然忽视了家暴不分男女,都是被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。

这些为张雨绮拍手叫好的人们,倘若面对女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,扪心自问,你们真好意思义正言辞吗?

双标,不可取也。

实际上,男性被家暴,往往意味着家庭结构中,父亲角色的受损甚至崩塌,孩子更易缺乏安全感,造成心理缺陷。

对于每一位阅读文章的人,我们希望,无论男女,无论何时,面对家暴,都不要心存侥幸。

拒绝家庭暴力,应该成为根植于每一个人心中的不可动摇的认知。

除了毅然决然的离开,还应当学会收集证据,每一处伤痕,每一声恐吓,每一句辱骂,都将成为呈堂证供。

每一个潜在和既定的受害者,或许就是你我。

我们期待,法律作为武器,给予我们更多务实的保护和安全感。而同样渴望解决的是,作为家暴的敌人——那些残酷的施暴者,司法、公安系统以及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参与进来,通过心理干预,扭转他们顽固的暴力潜意识。

今天,我们的法律还不完美,但是反对家暴,它给予了我们底气。这不是最好的时代,但无可否认,这一定是个越来越好的时代。

评论列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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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10 20:01:20

专业的情感服务机构真的不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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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08 02:11:50

发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还是不回怎么办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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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-11 11:08:18

如果发信息,对方就是不回复,还不删微信怎么挽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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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06 02:07:41

老师,可以咨询下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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