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“小三”怎么办?这样对付渣男最有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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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网络一线牵”本以为遇上了真命天子,但实则是一个已婚的渣男,相信很多女孩子都有这样被骗的经历,特别是现在网络交友越来越发达,通过交友软件被骗的情形数不胜数。那么,作为弱女子的你遇上这种情况怎么维权呢?下面一则案例告诉大家。

案件经过

2019年,小美与大俊在某网络贴吧相识,阿俊表示自己单身,正在寻求合适的另一半准备结婚。茫茫人海,相识是缘,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。不久,小美从上海赶到浙江与大竣“奔现”并确立了恋爱关系,开始了同居生活。时间不久,小美发现自己怀孕,满心欢喜地筹备结婚时,发现大竣与别的女子的聊天记录。追问之下,大竣承认自己已婚并育有两个孩子。小美万念俱灰,但大竣继续哄她称两人已经离婚,孩子一个抚养一个,可以跟小美结婚并抚养他们的孩子。小美选择继续相信大竣,但是事后大俊却并没有像小美想的那样,在经历了一次次的绝望后,小美一个人回到上海,打掉了孩子,并向法院起诉。

法院判决

法院认为:阿俊在与小美交往的过程中,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,没有将小美视为平等的、具有人格尊严的民事主体进行对待,致使小美在遭到欺骗的情况下,处分自己的性权利,其人工流产的结果使得小美的身心遭到严重伤害,侵犯了小美的人格尊严,应当予以赔偿。因此判决阿俊向小美书面道歉,并赔偿医药费等各项费用1.5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。

被“小三”怎么办?这样对付渣男最有效!

小能说法

《民法典》第109条规定;自然人的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;第110条规定:自然人享有身体权、健康权等人身权利。阿俊的行为不仅有悖于道德,让小美承受了情感的背叛及分手的痛苦,同时还处分了自己性权利及生育权,并受到了流产的身体伤害,其欺骗行为侵犯了女方的人格权,应当予以赔偿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8条规定: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,造成严重后果的,受害人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。小美因为阿俊的欺骗行为导致身体及精神上均遭到严重的创伤,有权依法要求阿俊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小能提醒

钱再多也弥补不了自己的青春与伤害,网络交友时,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尽量摸清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,同时也要保持理智,对于半路杀出的“真命天子”一定要冷静思考。同时发现被骗后,一定要寻求合理的方法方式去解决,切记冲动行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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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例来源浙江长兴县人民法院的真实案例,人物均为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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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列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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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20 09:03:45

写的东西感触很深,对情感上帮助很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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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9-17 08:09:41

老师,可以咨询下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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