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孙*,男,1994生,出生地山东省枣庄市,汉族,打工。因涉嫌诈骗罪被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2018年,被告人孙*私自登录其前女友邓**的微信,窜改密码,趁邓**微信好友刘**欲追求邓**之际,冒充邓**的身份与刘**聊天,在刘**不知情的情况下,为获取钱财,编造邓**弟弟生病做手术需要手术费等谎言让刘**向其转账,刘**随即在枣庄市市中区的家中等处,多次通过微信向孙*转账,被骗取钱款共计71400元,得逞后孙*将该钱款挥霍。
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:
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孙*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,提起公诉,请依法判处。(枣庄市中区检察院)
评论列表
每次有疑惑都会请教,你们对我的帮助真的很大,谢谢!
如果发信息,对方就是不回复,还不删微信怎么挽回?
被拉黑了,还有希望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