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方协议离婚又不成功,这时候女方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,这时候才想起来要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,
但是,当女方向法院提出这样的要求,法院就问女方,是否有男方名下具体的银行账号,女方说不知道。
那这种情况下。法院就没办法去调取银行流水。没有银行流水。女方就分不到存款。
这是不是非常不公平?
是的。
从女方的角度出发,男方名下有大额的存款,是属于夫妻俩共同财产,为什么女方分不到钱呢?其实法院也很无奈,没有具体的银行账号,即使是法官去了银行,法院银行也会拒绝查询的。
因为在银行查询流水时,需要提供具体的账号才能够查询到对应的银行流水。
所以说,如果没有提供具体的银行账号,法院是非常难帮到你的。
比方说具体的开户行以及具体的银行账号。有了这些证据,在离婚案件中,才可以申请法院去具体的调查。
以上是分割存款的第一个坑,无法查询银行流水。
以下是分割存款的第二个坑,无法查询更多银行流水。
其实在查银行流水的时候,到底要查多长时间的银行流水呢?
这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,可能每个法院操作也不一样,有可能调取起诉离婚前一年的流水,也有可能去调取感情不和或分居之后的,到起诉离婚期间的银行流水。
大家知道,在日常生活中,如果双方感情不和到离婚,这个过程可能是非常漫长的,有可能两年,有可能三年,甚至时间更长。如果法院只是单纯的调取起诉离婚前一年的银行流水。而在之前的花出去的钱,那你就是没办法看到的。
比方说,2015年,男方偷偷的花了100万给小三买了一套房产,2017年,女方发现男方在外面有了情人,双方就开始了一场无硝烟的离婚战争,在彼此的试探中,感情终于破裂,到了2019年,女方才去起诉离婚。那如果只是调取了2018年到2019年的银行流水,是根本看不到男方曾经花钱给小三买房。
这种情况,是不是对女方非常不公平,女方是根本没有证据,证明男方曾经给小三花过大额钱的。
所以说,在离婚时面对存款的分割,不能够很好地去查询银行账号,即使查询到了银行账号,也不一定能够发现对方转移、隐匿存款的情况。
那就导致在离婚时,财产在谁手上,大概率就是谁的。在婚姻里,谁负责赚钱,谁就有控制财产的主动权。
那怎样避免这种事情呢?
第一,要做生活的有心人。家里的财政情况要及时的掌握,换句话说,夫妻俩共同经营家里的财产,以及熟悉各种收入的情况,也能够很好地增进夫妻的感情。
第二,如果发现对方存款大额支出情况,要及时保留证据,千万不要稀里糊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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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帮助复合吗?
发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还是不回怎么办呢?
老师,可以咨询下吗?